年度汇算是指居民个人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、补税。
根据政策规定,3月21日至6月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2023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。
一、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情形
1、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
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汇算:
2、汇算需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≤12万元的;
3、汇算需补税金额 ≤400元的;
4、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
5、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二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情形
1、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2、年度综合所得收入>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>400元的。
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。
三、简易申报
居民个人汇算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6万元,需要申请退税的。
四、标准申报
居民个人都可使用标准申报进行年度汇算申报。
五、申报流程
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
可以使用手机登录“个人所得税APP”或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并登录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web端)”自行办理申报。
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
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并登录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web端)”自行办理申报。